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威政发〔2021〕9号)第十九条,“ 参保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保退休待遇时,其职工基本医保需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缴费年限由实际缴费年限(含补缴年限和居民基本医保折算年限,下同)和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保职工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时,职工基本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我省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不足的需一次性补齐,其中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跨统筹地区调动或者其所在单位跨统筹地区整建制转移的除外,下同),自办理职工基本医保退休待遇确认手续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保退休待遇。2025年底前,参保职工至退休时需连续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保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政策同时施行,由参保职工自愿选择”。文件在威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公开地址为https://www.weihai.gov.cn/art/2021/12/20/art_103244_1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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