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自有班车不属于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范畴。另外,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汽车租赁车辆特7座以下的客运车,对其他车辆租赁经营的管理不实施行政许可。为厂矿企业提供班车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的,属于包车客运行为,应当满足包车客运经营资质,并依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其驾驶员须具有相应的道路客运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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