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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3205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4/11/26
网友:
关于文登区醍香湾烂尾无法解决
醍香湾小区已延期交房十余年,针对这个问题各个部门尤其住建局一直在推卸责任,本人多次拨打政府热线求助,给到的反馈是此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归住建局管理,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但凡超过十年的房子政府或者住建局都不管了呢,那以后谁还敢交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如果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即构成违约。此问题违约明确但住建局在此问题中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无调查无核实无协调无督促无监管无处罚没有看到任何动作,任由事情发生后不管不顾。
本人诉求住建局给与明确交房时间和违约赔偿方案,房地产犯错成本低反而老百姓被犯错成本很高,政府应服务于民而不是互相推诿扯皮认为百姓在找麻烦。
针对此问题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起来以此警戒!
 
  
回复部门: 文登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4/12/5

经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醍香湾小区原建设单位山东盛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完成后续工程建设,于2019年进入破产程序,2023年4月该项目完成破产清算。为续建该项目,经多方努力,2024年9月威海金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接手,完成了屋顶漏水问题维修、箱变及门窗安装,2024年11月该项目完成了招投标,由威海鼎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2025年将对小区烂尾项目进行续建,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争取尽早解决交房问题。针对违约赔偿问题,业主可以根据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进行协商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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