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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3180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4/10/10
网友:
对于[31676]问题的反馈及回复
针对[31676]问题的反馈:
1.针对该条回复,表示不认可:
该公司称:今年5月份统计了员工2024年加班未调休情况,已通知所有分公司和部门安排员工调休,员工也可以自行申请调休。
不认可原因:
5月有统计加班情况并上报,但至今并未接到可调休的通知。不知道所谓的“已通知所有分公司和部门员工”是指的哪里的分公司和部门,反正环翠的肯定没有。非但如此,9月的中秋多加1天,国庆又加了5天(2~4,6~7),一共多加班6天。即1个月内,联通在周六正常上班的背景下,又多加了6天班。并且都是强制执行。不允许员工反驳,不允许员工请假。一旦请假则扣罚钱,不给工资。
2.针对该条回复,依旧表示不认可:
近几个月公司员工已经陆续开始调休,公司也没有收到任何不允许调休的情况反馈。
不认可原因:
至少身边的同事没有开始调休,有的想申请的,直接被领导软硬兼施的驳回。动之以情(单位需要、工作需要、人员不足),晓之以理(不加班就扣钱,不加班就走(滚),不加班就去离家远的地方上班)。单位有的是理由。如果实在无法调休,按规定补发工资也可以,但是联通也没有,找各种理由不给。至少环翠这边肯定没有。员工哪有权利和人力资源联系?在联通员工可能根本就没有人权吧。在联通眼里,员工只是无条件给单位卖命的罢了。如果真的允许调休为什么不直接在系统里给员工补上,让员工可以直接通过正常手续调休,而不是联系人力资源、进行口头沟通。这样的话,即便因为工作繁忙来不及调休,也方便年底统计,再进行核算加班时长给补偿。
3.针对该条回复,实属联通虚言:
公司在9月份已再次通知所有分公司和部门统计当前未调休情况(9月30日前完成上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职工调休。
不认可原因:
无稽之谈,完全没有。9月非但没有收到统计未调休情况,甚至依旧强制加班。试想如果联通真的重视调休、重视员工节假日的权利,怎么可能还强制加班?都强制加班了,怎么还会统计未调休情况?无稽之谈,实在是无稽之谈。绝对没有。
4.针对该条回复,表示感谢: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紧急特殊情况外,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职工不同意的有权拒绝。如果该公司确存在不允许职工休息日调休的情况,职工有权拒绝加班,也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后,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感谢原因:
感谢人社局出面,为员工做主,提供保障。
然而,联通暗自加班、强制加班并且威胁员工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大家都上有老下有小的,一家人已经好久没有一起好好吃个饭了。这种情况已经严重影响家庭的和谐,有的时候好几天都见不到小孩,身为员工家属,实在心痛。联通正、法治的理念,完全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员工不是不愿意上班,联通人都热爱自己的工作,爱岗、敬业,以联通为荣,诚信、友善,甚至在紧急情况、抢修情况下,员工完全乐意、自主加班。只是员工需要正常的休息、修整!请有关部门可以严肃处理,为员工辨理,保护员工合法权利,维护市场清明、稳定、和谐,使员工可以正常、健康地上班。
感谢!
 
  
回复部门: 威海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4/11/12

市人社局答复:经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向中国联通威海市分公司调查,该公司称:威海联通环翠区分公司在国庆前就假期营销活动安排,对各辖区全部网格负责人做了宣贯,因工作性质,员工在假期参加营销活动不可避免,但是联通公司绝不存在强迫员工加班情况。参加营销活动的员工在法定假日严格按照三倍工资发放,剩余节假日按照调休处理,并发放餐补。10月9日,环翠区分公司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干部再次强调,十一营销期间,公司按国家政策发放三倍工资,10月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将于11月底前兑现,节后安排员工调休等,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对员工再次传达,确保每个员工知晓。另外,公司5月份统计了员工2024年加班未调休情况,已通知所有分公司和部门安排员工调休,员工也可以自行申请调休。近几个月公司员工已经陆续开始调休,公司也没有收到任何不允许调休的情况反馈。同时公司在9月份已再次通知所有分公司和部门统计当前未调休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职工调休。近期环翠区分公司全体员工(含外包员工)已就国庆加班相关事项传达情况,以及国庆后职工调休天数情况、不存在申请调休未批准的情况等进行了书面签字确认。该公司向我局提供了职工签字确认的书面资料为证。
该公司称,根据该员工反映的问题,如果申请调休未得到部门或者分公司批准,可与人力资源部联系,公司会进行核实。另外,公司的规章制度中从未有过不加班就扣工资的条款,也从未因职工不加班扣过职工的工资。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紧急特殊情况外,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职工不同意的有权拒绝。如职工对单位安排加班未提出异议,并实际履行了加班,且无相关证据证明单位存在强迫等行为的情况下,应视为双方达成一致。经调查,未发现该单位存在因不加班扣工资的情况,且职工已对调休情况及调休批准情况进行了书面确认,目前,暂无证据证明该单位采取不加班就扣工资等方式强制职工加班的行为。如果该公司确存在强制职工加班或不允许职工休息日调休的情况,职工有权拒绝加班,也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后,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市人社局举报投诉电话:5190985。来件人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向其反馈。感谢来件人对人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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