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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318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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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花园二期电梯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催促业主拿钥匙
高新花园二期 延迟一年半 现此房产未综合验收 催促业主交付使用并缴纳物业费 地面硬化未做 电梯没有检验合格证就投入使用 并扬言不交物业费 就不给钥匙 停水停电停电梯 这是对业务极度的不重视 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蔑视 望相关单位给予处理
 
  
回复部门: 市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1/10

经查,高新花园二期由威海文平房地产开发建设,物业服务由威海易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签订的交房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电梯于2012年11月由安检局及技术监督局联合检验,合格证正在办理中。按照前期物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应于开发商交钥匙(交房)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按半年收取。高新花园二期2012年12月31日以前未收取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收取。目前,我区已制定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下一步将加大对物业企业的考核力度,以便促进物业企业端正服务态度,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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