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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31518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4/8/28
网友:
威海市康嘉园农产品有限公司欺骗消费者,孰来监管?
消费者在威海市康嘉园农产品有限公司购买蔬菜卡,截止目前尚有1000多元未消费使用。该公司已经三年不提供派送蔬菜服务,投诉到桥头市场监督管理所,2024.8.23桥头所一王(男)姓工作人员,首次回复称:该企业已经注销,让消费者联系原负责人王鹏。经查,该企业并未注销,仍属在营。再次投诉,该所称:
1、提供不了付款、转帐记录,不予受理;
2、公司购买的用于员工福利卡,不予受理;
3、他人赠送的卡,不予受理。
建议消费者走诉讼径。

消费者想咨询:
一、威海市康嘉园农产品有限公司,2016年注册,注册资金1000万元。截止目前仍属在营企业。消费者持印有该公司公章及法人签字的卡不能消费,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不属于工商的受理范围?
二、威海市康嘉园农产品有限公司注册至今,频繁更换法人三次,最近一次2024.4月法人刘海艳变更为其亲戚彭博。变换一次法人欺骗一波消费者,割一波韭菜换一个法人。作为主管部门的工商,没有监管的责任?企业法人变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了?
三、2024.8月份,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抽查中曾发现该公司问题待后续处理。后续是否处理?如何处理的?为何这样不断割韭菜的不法企业能一直生生不息?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回预付款。
桥头市场监督管理所回复,该公司所有卡均为赠送,营业期间只销售出18张卡。试问:该企业说什么就是什么吗?接到投诉,主管部门有没有实际调查?没有调查哪来的发言权?试问:该企业是慈善企业吗?只赠不卖。试问:即使赠送的卡,就可以不提供服务了吗?
五、威海市康嘉园农产品有限公司蔬菜大棚已经横草丛生,依然在群里哄骗消费者三年之久,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接到消费者举报其违法行为后,是按照相关条例依规、依法进行处理?还是任其继续行骗?
以上问题,难道都不属于工商的受理范围?任何问题都推到法院,主管部门的存在有何意义?
群众无小事,民生问题消费者求助于主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的桥头工商把责任撇的干干净净不要紧,该工商所一王姓(男)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电话录音),对不法企业行为不查处,对消费者问题不受理。究竟是谁赋予其的权利?究竟是谁充当了非法企业的保护伞?


                   2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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