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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3141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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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区九龙汇商场占用155A住宅楼1楼空间建设商场垃圾存放
高区九龙汇商场占用155A住宅楼一楼空间作为垃圾存放站,每天存放厨余垃圾泔水过夜,隔天早上在155A楼下由垃圾处理车处理垃圾,现请问该占用空间是否属于155号住宅楼?建设垃圾站是否有和155A住宅楼业主进行过事前沟通同意,现因垃圾站与居民楼位置过近, 地面长期有积水已经污染到居民生活,产生的垃圾气味影响居民生活。 现要求商场撤出该一层空间,不得在住宅楼正下方建议垃圾存放站。
 
  
回复部门: 威海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4/8/23

市民,您好!经市城管中心落实,已会同高区建设局现场查看,您反映区域为商场自行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站,主要用于回收餐饮单位产生的厨余垃圾,商场管理单位在收集站内部配套设置了保洁、冲洗、排水设施,管理情况良好,无积水现象。针对生活垃圾收集站布设点位方面,正在由高区商务部门指导管理单位另行选址搬迁,具体位置仍在商讨中。为保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环卫部门每日按时按点做好清运工作,规范清运操作,确保车走地净,同时配备应急保障车辆,如有垃圾桶满溢现象立即派出开展清运作业,避免发生因清运不当造成的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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