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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31291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4/8/5
网友:
针对威发改发〔2021〕267 号文件提问
幼儿园退费问题是根据 (威发改发〔2021〕267 号)执行的 并不是幼儿园自己根据市场调节 今年发改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扣费70%这个问题解决吗 这个费收取的高 而且还不合理
 
  
回复部门: 威海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2024/8/12

  您好,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提问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幼儿园因自身原因及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停课的,不得收取停课期间的保教费、住宿费,已经收取的予以退费或抵顶后续收费。
  因幼儿方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入园,对营利性幼儿园,其退费办法由幼儿园自主确定。对非营利性幼儿园,30天内连续不在园时间不满15天的不退费;连续不在园时间满15天不满30天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标准的15%退费;连续不在园时间满30天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标准的30%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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