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本机构特点和自身实际服务情况,有以下信息的应当主动公开:(一)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二)机构科室分布、人员标识、标识导引;(三)机构的服务内容、重点学科及医疗技术准入、服务流程及须知等;(四)涉及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处置相关服务流程信息;(五)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六)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相关信息;(七)招标采购信息;(八)行风廉政建设情况;(九)咨询及投诉方式;(十)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等相关信息,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医师交接班制度为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相关信息,因此市中心医院未予公开。留言人的父亲曾在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医患双方产生医疗纠纷,留言人将市中心医院诉至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该纠纷事项已进入诉讼途径,诉讼中留言人对市中心医院的医师值班情况提出异议。目前,市中心医院已将医院的《医师值班、交接班、听班制度》提交至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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