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8时许,一大队民警到达留言人反映的位置查看,发现鲁KS2S99、鲁K7VG97两辆白色栏板式货车(两辆车为同一驾驶员驾驶),其中一辆车停放在统一路通往老年大学方向的区间路段北侧停车区域内,另一辆车停放在未租赁出去的门市房门前,占用人行道。民警现场找到车辆驾驶员,其表示有时疏忽大意随意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对此表示歉意。民警现场责令车辆驾驶员消除违法行为,同时告知其应将车辆停放在道路停车泊位内,避免因违停问题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今后,大队也会安排警力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发现类似情况及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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