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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问题编号:309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12/29
网友:
关于交通罚分的建议
1、加强信号管理,对一些不合理的信号设置及时修改。如,有的信号,由绿箭头灯变为绿圆灯的时候,中间红灯要先闪一下。
2、把标线搞清楚。许多地方的标线都磨得看不清楚了,无法按标线规范行驶。有的地方塞车的时候,标线被集着的车压住了,等到能看到标线的时候,已经没法变道了。
3、对行驶速度的要求应该在网上能查得到。一些路比较宽,但要求速度比较低的地方,要加强宣传力度。如,市消防的限速,太容易罚分了。
4、可否按车型制定限速?一段挺宽的路,都限速50,对一些安全性能较高的车,明显不合理。
5、为什么处理交通罚分后七天才能入审车的档案?交通违章,是驾驶员的问题,审车,是审的车的安全性,为什么这两件事要关联,还得定个七天?这个七天经过了什么样的论证?
 
  
回复部门: 市公安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2013/1/16

1、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据我们排查现不存在这种情况,由于联系不到留言人,具体位置不明。我们会进一步加强信号灯管理,及时修改、优化信号灯,提高路口通行效率。
2、交警支队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新建、维护交通设施、完善道路交通标线。2012年,创建文明城期间,我们对全市道路交通标线全部重新施划,但是由于道路整改、气候温度原因、大型工程车的碾压及冬季大雪的影响(铲雪、使用融雪剂),部分道路出现了标线缺失或模糊不清。我们已将修补、完善交通标线列入了今年的工作计划中,支队设施部门会根据市建委及市政部门的修路及路面沥青维修计划,统筹安排工作计划,避免重复施工,造成浪费。待天气转暖可以施工,我们会根据新国家标准对全市标线再次施划。3、4、道路限速的确定,主要依据道路设计速度,交通事故情况家家悦中心店隧道口,车辆刚驶出隧道,就是一个交叉路口(非灯岗),并且距离两个大卖场和一个公交总站站点,行人很多,我们确定此路段车辆限速40km,我们认为是合适的。我们在隧道出口护栏及指示标志上设置了限速标志,标志是齐全的。另外 该监控装置为卡口设置,暂未进行限速处罚。
对百姓反映的问题,我们根据有关招标标准进行回复,对合理的,我们积极采用,并回复。对一些不符合我市交通现状的,我们做出了具体说明,欢迎对我市交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按照全市的有关规定,在测速路口,我们均设置了醒目的指示标志。 如市消防的限速,我们也设置了指示标志,并且该处监控也已设置多年。
道路车辆的设置,主要根据人、车、路三方面的因素考虑,尤其是路的因素,道路的设计安全速度不高,但车辆性能的优越,驾驶员车技高超,是否可以让限速标准提高呢,答案肯定是不行的。我们必须考虑最低标准,这也是限速确定中的“木桶原则”
另外,通过事故统计,十次车祸九次快,保持合理的车速,是提高安全行车的保证。
5、根据山东省罚缴分享的工作机制,接受处罚后三个工作日后即可办理车辆和驾驶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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