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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309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12/29
网友:
饭店油烟扰民
世昌大道122号小鲜园饭店排污管道与我们居民管道共用,油烟直接排到我们居民家中,强烈要求环保部门进行查处,让我们百姓过一个放心年
 
  
回复部门: 市水务集团公司 回复时间:2013/1/9

经查,该饭店未办理排水许可证,已经进行督促,但饭店业主表示,饭店2月份即将关门停业。需要说明的是,一是假如此处日后继续开饭店,如果饭店按规定设立了隔油池,建设管理部门不能以内部污水管道和居民共用为理由不颁发排水许可证。二是《威海市城市污水排放管理规定》有明确规定,内部污水设施的管理职责在物业管理单位,水务集团只能督促饭店及时清理隔油池,无权强制其改造污水管道。改造管道的问题应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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