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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30778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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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补缴住房公积金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12月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024年3月12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判决书里说要求单位补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至今的住房公积金。现在,单位还没有补缴。请问:你们能给单位通知下吗?协调做好相关补缴工作。谢谢。
 
  
回复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4/4/15

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您好,接到转办件后,市区公积金管理部的工作人员立即通过电话与您取得了联系,了解情况后,需要您本人携带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和工资情况证明,到市区公积金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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