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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3071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12/27
网友:
投诉博通热电
我是杨家滩花园22号楼1单元401的住户,自供暖以来,我们家的温度除了头几天能达到19度,后来始终是13.14度。连续四个星期我向博通热电反映情况,但是始终得不到解决。博通热电给我的回复是我们的楼是第二年供暖,归开发商管,但是开发商已经找人来给我们检查了好几次管道都没有问题。现在的情况是我们这个单元东户的都不热,西户都能达到25,26度。我认为还是我们这边的主管道有问题。进水管摸着都烫手,但是出水管就是温的,我自己找了专业修地暖的来看,说我们自己的管道没有问题,是出水缓慢,应该是出水主管道的阀开得太小。具体什么原因我们非专业人士也不懂,但是既然我们把钱交给博通热电了,博通热电是不是应该派人来给我们解决呢。我是一个孕妇,马上就是要生小孩了,室内温度太低,坐月子都没法坐,内心非常着急,但是连续反映了四个星期的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对于博通热电的服务非常失望。所以今天上线希望能够得到上级领导的重视,尽快给予回复和解决。
 
  
回复部门: 第二热电集团公司 回复时间:2012/12/28

对于新建小区,根据山东省供热管理条例规定: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供热系统保修期内的维修、调试等保修责任。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不得低于两个采暖期;供热系统的保修汽自居住建筑或者公共建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杨家滩花园22#楼今年为第二个采暖期,还在开发商的保修期之内。我公司已协商开发商12月28日下午去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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