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73年出生,医疗保险从1998年5月开始至1999年4月缴费,后因单位倒闭,1999年5月至2003年2月未交费,2003年3月在人才市场托管缴费,因医疗保险费明年上涨,所以2012年12月21日补缴了2001年1月至2003年2月的保费,共计8231.6元,(因不了解医疗方面的政策),后听朋友说医疗保险费缴费20年退休就可以享受,我是从2003年3月开始缴费的,到退休时共缴费23年,所以不用补缴,现在想咨询一下,我在2012年12月21日补缴的保费能不能退回。毕竟8231.6元不是一个小数目,希望在线领导帮忙解决,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