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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990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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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庙子下庄村水库旁边建筑违不违法
草庙子镇下庄村南水库旁边有老多建筑,特别是路西八间大瓦房和西面一个大院子,大院子原来是建貂厂,原租用村土地八十左右一亩,村到现在还需每亩每年给老百姓五百一亩,村原来是为了建厂增加收入,可现在啥也没有每亩还到贴四百多,合理吗?现啥也不养,又增加建筑,并且把外面村原有沟啥被堵上修有水塘,把院南也拉土在水库边围上水池,占用水库资源,又办饭店啥的,对水质有没有污染,这都合法吗?现有持有者是不是公职人员?难道之前不合理的事全由村民老百姓买单吗?希望领导严查,不要以为时间久了,办起来拖拖拉拉,一直不解决。
 
  
回复部门: 临港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1/24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落实如下:1、 关于下庄原貂厂地块租金情况
经查看合同,该场地是由下庄村民委员会与于长青于2003年4月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30年,合同约定每年乙方需缴纳租金1200元,该地块面积约10亩,每亩每年租金为120元。其中8.34亩为老百姓口粮地,村委按现有政策每亩每年为老百姓补偿500元,下庄村每年实际亏损2970元。
2、关于修建建筑对水资源是否造成污染情况
经核实,热线中反映的建筑虽修建在水库上游,但均为住宅,镇级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染源进行管控与收集,所以不会对水源造成污染。
3、关于下庄村水库旁边建筑是否违法情况
下庄村水库上游建筑中有两户于2009年建设,为一户一宅,其余建筑为2007年建设,因年代久远及历史遗留问题,还需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近一步核实,以确认该建筑是否为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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