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落实如下:1、 关于下庄原貂厂地块租金情况经查看合同,该场地是由下庄村民委员会与于长青于2003年4月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30年,合同约定每年乙方需缴纳租金1200元,该地块面积约10亩,每亩每年租金为120元。其中8.34亩为老百姓口粮地,村委按现有政策每亩每年为老百姓补偿500元,下庄村每年实际亏损2970元。2、关于修建建筑对水资源是否造成污染情况经核实,热线中反映的建筑虽修建在水库上游,但均为住宅,镇级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染源进行管控与收集,所以不会对水源造成污染。3、关于下庄村水库旁边建筑是否违法情况下庄村水库上游建筑中有两户于2009年建设,为一户一宅,其余建筑为2007年建设,因年代久远及历史遗留问题,还需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近一步核实,以确认该建筑是否为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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