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问 题
 
问题编号:2953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3/12/7
网友:
状告赤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杏林人家小区赤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隶属石岛赤山集团下属子公司,现任董事长:王志方,前任董事长王玉春之子。跟百度搜索“石岛黑恶势力”均可以看见王玉春信息。曾任山东省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二十年前石岛赤山集团无恶不作欺压百姓,正是因为当地政府的包庇、不作为导致如今赤山集团更肆意妄为,藐视国法,自创法律!
因我们小区楼层布局地下室分为楼层B1及B2层,1-5楼住户地下室在B1层,6-11楼住户地下室在B2层。B2层地下室与地下停车场连通,且地下车位每个单元楼平均20个车位,一栋楼一共44位住户,所以全体业主不可能都购买的地下停车位,还有的业主购买的地上停车位,期间也存在多家业主低价购买多个地上及地下车位,后期高价出售的情况。因本人偶尔会拉大型重物品直接开车到B2停车场搬至地下室存放,之前本人车辆可以自由进出小区以及B2地下停车场。因当初我授权三辆轿车可以进入小区,于2023年11月22日通过微信联系杏林人家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知删减一辆轿车,只保留两辆轿车。于11月22日下午发现车辆无法驶入小区及B2地下停车场,以为车辆授权出现问题,于16时许前往小区物业办公室要求重新授权B2地下停车场,于17:09收到物业发来的信息告知经全体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共同决定:未购买地下停车位的车辆不得入内。
此人对于物业给予的答复表示严重不满,我作为该小区业主并未收到业主委员会的任何告知、投票等相关信息,对于物业告知“经全体业主”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决定这从何而来。且咨询多家业主,都并未知晓此事。作为赤山集团物业有限公司是谁赋予这么大的权利口出狂言,欺诈业主。
因小区北侧位于石岛人民医院家属楼及南侧位于石岛二中家属楼一共13栋楼,因前期该小区业主未入住齐全,根据各省、市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由开发商选定物业前期管理。作为斥山街道办事副书记于书记在石岛人民医院家属楼居住,对于该小区物业所做之事及小区内所有楼层布局清清楚楚。本人曾于2023年08月23日因杏林人家小区赤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费不合法及其他事项曾向荣成市斥山街道办事处于书记提议要求更换杏林人家物业管理公司。于书记为保全大局,告知与赤山集团领导协商免去我缴纳物业费,让我别再追究物业的事情。因为中国当今人情社会普遍存在,为此我给了于书记情面未在追究。却让赤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此次更加肆意妄为,但事后杏林人家小区赤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然发过多次短信要求缴纳物业费。
因该小区B2地下停车场属于非产权车位,并且B2地下停车场与业主地下室连通,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的车位和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些车位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作为产权车位物业公司有权拦截未授权车辆驶入,对于非产权车位,且有其他业主地下室在B2层也未购买地下停车位的情况下,取消未购买地下停车位的业主不让其车辆驶入B2地下停车场,请问是谁赋予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这么大的权利,肆意践踏、侵犯业主个人权利,藐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11月22日曾与开发商中和置业荣成市负责人江志伟经理联系过,江经理曾明确告知开发商中和置业有限公司并未要求物业对未购买地下停车位车辆进行拦截等非法行为。因当初楼盘并未全售,由开发商中和置业有限公司选举的物业及业主委员会,并未经杏林人家全体业主投票成立业主委员会,不知业主委员会具体办公地点。
曾与斥山街道于书记联系,请求斥山街道配合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进行换届工作。于书记告知业主委员会未有办公地点,告知需要召集才能开业主委员会,并未明确告知如何召集,对于该小区是否真的存在业主委员会都是未知的。我于11月23日查阅中国各省及国家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办公地点应从物业服务用房中调剂,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应达到30至60平不等。
于2023年11月23日斥山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尹书记因物业事情有所耳闻,但具体事情并不知晓,约我前往街道办公室详细了解并说明具体事情经过等相关情况,于09时30分许到达尹书记办公室,经了解相关事情后,告知街道方面会转派至于书记尽力处理此事,让我等待于书记答复即可。
因我当初购房时预定了个地上车位,但由于开发商职工的疏忽把我定的车位已出售,导致至今未能有车位,此事曾于2021年末经荣成市人民法院石岛人民法庭起诉立案,由陈庭长担任法官,事后因当今社会人情世故的原因,陈庭长出面要求我与开发商进行和解。由我在拿一万元给开发商,开发商给我选定一个位置给我开辟停车位。2022年期间开发商中和置业江经理就此事多次与杏林人家小区赤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杜经理沟通,曾商议哪怕开发商不要一分钱,这一万元将来给物业及业主委员会当作开销使用,且当时动工的人员均已安排到位随时可以开工,但物业杜经理却以无法破坏绿化为由拒绝割让土地建立停车位。
由于B2地下停车场11号楼单元楼门前有处空位置,曾与开发商江经理沟通若无法跟地上开辟停车位,地下有个空位置无需破坏绿化,可以当作停车位,开发商江经理当随即同意无任何意见,但杏林人家小区赤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杜经理不肯拒绝此事。但现在杏林人家小区赤山集团物业有限公司杜经理不许破坏绿化,作为开发商这边无任何强制性办法,只希望石岛管理区、斥山街道等相关领导出面协商此事。于11月23日曾请求过街道办事处尹书记主持处理此事,看下是否可以找赤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领导协商此事,事后并未有明确答复。
因杏林人家小区购买地下停车位的业主车辆显示贵宾车辆,未购买地下停车位的业主车辆显示临时车辆,该小区B2地下停车位一共四个入口,于11月23日下午16时30分起在小区二院家属楼随意挑选了一个入口进行监视近50分钟,约近40辆车驶入B2地下停车场,期间车牌号鲁KF22D7、鲁K90719两辆车主驶入B2停车场期间,道闸机处提示“未授权车辆,禁止入内”等字样,期间曾将照片、录像通过微信发送给斥山街道于书记,于书记以有时车辆角度位置不对,导致出现该字样为由敷衍了事。本人于23日18时、21时许前往地上、地下停车场进行勘查情况,期间发现二中家属楼B2停车场12号楼处两辆轿车(车牌号:鲁K4Y626、鲁K8030F)未停在车位,停在单元楼楼宇门前,占用消防通道。并且小区12号楼南东侧地上道路,鲁KRA302车辆严重占用道路及消防通道,随机联系斥山派出所民警出警进行处罚,此相关私占道路图片以发送至斥山派出所官方微信处,至今还未明确给予答复。
于11月24日09时许斥山街道于书记要求我前往街道对于此事进行沟通,于09时35分与于书记会见,就物业管理方面、车位方面进行沟通,但是对于于书记的答复及态度表示严重不满,告知车位街道无法处理,要求其起诉开发商处理此事。此事作为开发商江经理这边及开发商集团那边相关领导态度非常诚恳有意解决此事,作为我为何要起诉开发商公司,难道这就是街道领导人解决问题的态度吗?为保住自己职务,不敢得罪当地黑恶势力的龙头企业,就是这样拿百姓当枪用吗?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官一任当造福一方,这不仅是百姓所希盼的,更是国家领导人所希望的。而于书记坐在领导的岗位上曾多次去包庇不允许更换杏林人家小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这是为何原因。对于当地百姓都知道赤山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有海产品加工厂、多艘外轮及普通渔船、庄园及饭庄,作为荣成市、石岛管理区、斥山街道的企业,若没有相关领导的帮衬又怎会让一个黑恶势力的集团变成当地的龙头企业,这期间又会有多少官员贪赃枉法。
对于杏林人家小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多次藐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情况发生,且业主委员会成员藐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未经所有业主共同投票的情况下,跟那里私自下达决定取消未购买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处理禁止入内,关于此件事可以看出业主委员会人员不懂任何法律任由物业公司侵犯业主个人权利,且物业管理存在以下严重疏忽行为:
一、外来车辆未登记就进入小区内。
二、小区监控涉及业主个人隐私。
三、对于小区绿化面积未达到物业最高标准要求,赤山集团物业有限公司却收取荣成市最高的物业费。
四、小区车位应归业主所有,开发商及物业却私自出售。
五、电梯属于公摊面积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电梯里的广告费用理应归业主,而赤山集团为给自己的餐厅打广告,在未缴纳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在电梯里打广告。
六、本身我们缴纳的税收里含有小区垃圾的费用,每天市政准时前来清理,作为物业费不应收取该项费用。
七、作为卫生清理物业只负责公共区域的卫生,而物业费却连着室内的面积一起算,本应是业主应得的利益和权利却被物业盗取私用。
八、作为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方面是否达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作为荣成市斥山街道及赤山集团物业有限公司未定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九、小区车辆路边乱停乱放,严重拥堵消防通道。
十、作为新楼房未居住期间,物业费应减半,而我自交房起七年以来一直全额缴付物业费,作为赤山集团物业有限公司并未减半物业费。
十一、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赤山集团物业占用小区集体土地搭建餐厅,且在小区内私设赌场,这完全就是不合法行为,应立即拆除。
现请求荣成市斥山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1、因现杏林人家小区业主委员会当初由开发商选举,未经杏林人家小区业主进行投票选举,请斥山街道办事处进行召开杏林人家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
2、待业主为主委员会成立后,请斥山街道办事处、杏林人家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就物业管理事宜进行投票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八条规定:若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更换物业公司。
3、由业委会负责物业管理招标事宜,拟定管理要求和费用标准,做标书。
4、联系荣成市各物业公司或房屋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物业招标。
 
  
回复部门: 威海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3/12/20

您好,经荣成市公安局落实,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斥山派出所近日正在持续联系占用消防通道的车主,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车主予以警告,并拍照收集证据,责令挪移车辆。今后如您再遇到有车主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请及时联系派出所,民警会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处置。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