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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913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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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荣成市国和示范工程有限公司维权
我叫宋泉宏,男,汉族,电话:13963130000,居住: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关于我父亲宋立清曾于2022年10月09日被荣成市公安局以诬告罪秘密刑拘,刑拘之前我父亲血压高达230多,作为荣成市公安局司法程序违规违法。我父亲宋立清代理案件近30年余载,地道的民间维权人,20年前我父亲名片红遍大江南北,名片上写着“反腐倡廉,打黑除恶”的口号,为全国各地百姓维权打贪官反腐败。我父亲身为一个农民的儿子,深知百姓的疾苦,替百姓维权从未收取百姓一分钱占为己有,我父亲是一位退伍军人,从未忘记过党对他的培养、教育,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维护国家主权、保家卫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是军人的本色。
因我父亲军人的精神从未忘记,一直在当地替百姓打抱不平,不惜得罪政府官员置家庭于不顾,两年前曾听社会传言荣成市政府有官员想陷害我父亲,因我父亲历来没做亏心事从未担心过,而2022年10月荣成市公安局为打击报复我父亲,恰好荣成纪委去荣成市公安局举报我父亲诬告荣成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车仁奎一事,让荣成市公安局有蠹国害民的想法,利用荣成纪委举报我父亲诬告罪一事与荣成市检察院13天内进行拘捕通知,在未出示搜捕令的情况下以我父亲让他们来搜查证据为由进行抄家两次,荣成市检察院曾退卷两次进行补充侦查,荣成市公安局以7项罪名控告我父亲,后荣成市检察院保留两项罪名于2023年06月16日对我父亲进行公诉。
荣成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08月11日进行庭审,对于荣成市检察院对我父亲宋立清所指控的诬告陷害罪及敲诈勒索罪两项罪名认为不成立,我父亲依法并不构成上述两项罪名。所涉及的三个犯罪事实,无论从我父亲主观犯罪意图的产生和客观犯罪行为的出现,都是不存在的。由于庭审多名人员口供存在疑惑,严重怀疑有专人指点故意陷害栽赃,现对我父亲全案申请无罪辩护。
由于字数有限,可电联我索要辩护词及相关证据,请上级领导严查此事,还百姓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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