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主管部门回复,,车辆管理是好事,但是针对国家法律法规,限制业主进出小区,禁止业主进入小区是违法的规定,可以登记进入,规范停车,小区内部公共道路都是全体业主所有,是可以临时停放车辆的,不能只是为了卖车位,把业主回家的权利剥夺了,天理在哪里,环翠区物管办随意执法,知法犯法,存在懒政不作为假作为问题,希望市建设局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东骏阅山小区物业卖地上车位,不买的车位的业主,车辆不能进 东骏阅山小区物业卖地上车位,不买的车位的业主,车辆不能进小区,相关法律已经明确地上车位属于业主所有,物业公开卖车位,不买车位的业主车辆不能进小区,已严重违法。请查处东骏阅山房地产及小区物业公司 回复部门: 环翠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9/21 网民朋友您好。经落实嵩山街道,2023年7月,小区业委会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了《阅山小区人员进出管理办法》、《阅山小区车辆及车位管理办法》。其中《阅山小区车辆及车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住宅小区地上规划外车位场地使用费为60元/月,没有租赁车位的业主车辆可缴纳车位场地使用费在限定车位停放车辆,先到先停。针对没有租赁车位和不缴纳车位场地使用费的业主车辆以及临时进入小区的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停车实行登记进入制度,在指定位置规范停放车辆,限停2小时,对于违规停放的车辆,物业企业要及时制止并登记备案,超过3次违规的车辆列入诚信黑名单,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