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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910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3/9/16
网友:
占用小区公共绿化,物业不作为。
祥云花园小区2号楼一楼的两户,私建阳光房,影响楼上安全,并且两户都在南院开了个大门,破坏了院前的小区公共绿化,私建了一条道路供其使用。尤其是西户在执法局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不仅不整改,变本加厉又围绕院子又多修了一条路,破坏占用了更多绿化。执法局下了通知书后又没消息了,如果执法部门不作为,本楼业主们将继续跟进反映。
 
  
回复部门: 环翠执法局 回复时间:2023/9/27

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执法人员已于2023年9月7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按照职责已经告知业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要求恢复原状。9月21日,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发现业主并未整改。
目前201室业主不在威海,执法人员将保持与201业主的沟通,将尽快依法按程序推进;202室业主目前不配合做调查,现正联系知情人做旁证,依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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