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290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12/14
网友:
咨询房证用不用过户
我老父亲刚去世。在羊亭港头村有一个民房证是他的名子,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我们用不用去改一下名字?将来要是拆迁的话,房证还是他的名字。我们应该走哪些程序,才能得到开发商的补偿?
 
  
回复部门: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回复时间:2012/12/31

办理过户或不过户直接申请拆迁补偿,均需先行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申请过户,继承人需持《继承权公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明、测绘报告等办理。
如不过户,申请拆迁补偿,继承人可持《继承权公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办理货币补偿或回迁手续,回迁合同可直接签至继承人名下。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