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发现,来电人描述位置不定期有商贩开厢式大货车临时在道边停放经营,我局工作人员已对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目前长春路道路两侧允许停放车辆,可按照交警管理要求停放车辆,但不允许从事经营行为。后期也将继续巡查监管,及时制止车主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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