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您好,对2号楼部分小院建设阳光房、占用绿地建设台阶的情况,区住建局已督导物业企业对上述行为进行了劝阻、制止,并上报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针对此类问题,建议小区业主可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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