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少部分加班超出法定工作时长,而是大部分乃至全部,执法部门不要未违法者找借口,应该严格执法。反馈时截止7月25日已超出全年总加班时长,截止8月17日又累计加班4个周六共计32小时,11天工作日加班累计11*3=33,现在已超出60多小时,新北洋是班车出勤,加班基本就是车间整体加班,个别几个人也不可能安排班车。动点脑也知道不可能总安排个别人加班,没班车咋回家!严格执法很容易,随机抽取10名或更多人员考勤就一目了然。明目张胆违法,就看你们执不执法,现在自媒体发达,不要最后鱼死网破,给发出去,多次反馈也不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