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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896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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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西边花园南路商户占用两侧的公共车位和旁的黄格区
交警预留了1.6-1.8米的黄格区供行人进出和货物搬运,原则上不允许任何人占用,但是有几家商户还是往上摆满了桩桶等杂物,影响行人通行。车辆过来停车也很难倒进去,还容易碰到。他们这些商户不占用点公共区域就不舒服吗?而且那三家还口头驱赶来停车的市民,话说的很难听。
 
  
回复部门: 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2023/8/22

交警一大队在前期已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向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向违法商户阐明《威海市停车管理和服务条例》第26,40条相关规定。民警与商户了解,其商户每日需要进货,使用杂物占用黄格区是为了防止车辆乱停放影响其卸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设有禁停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民警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有黄格区内使用桩桶等杂物占用的情况会立即进行清理。
在下步工作中大队将会安排民警加大对花园南路路段的巡查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现杂物占用公共区域的情况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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