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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892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3/8/3
网友:
关于电费问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那么田村恒宇星河广场绿城物业就应该电业局收他多少总电费,他就收我们商户多少钱,我想看一下2021年12月1日到2023年6月30日的每月交给电业局电费,和这个供电体下多少块电表,每个电表对应的每家商户每月交多少电费,望领导检查看看每月商户交的电费总和和绿城物业每月交给电业局的电费,能对得上吗。应该公示,让商户都看到,从来没看到广场有公示牌。
另有政府,双方调节,约定0.7125元一度,绿城物业也没有执行
 
  
回复部门: 高区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2023/8/15

关于留言人反映的绿城物业未按双方约定的0.7125元/度收取其电费的问题,因电费属于政府指导价,根据鲁发改价格【2019】906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248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9年11月起,非直抄用户当月到户电价=转供电单位与电网企业当月结算平均电价/(1-损耗率),损耗率最高不得超过12%。根据留言人提供的国家电网电费账单,总电费为45059.59元,总电量为53805千瓦时,非直抄用户当月到户电价=45059.59元/53805千瓦时/(1-0.12)≈0.95元/千瓦时,留言人反映威海绿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按0.92元/千瓦时收取留言人电费,经计算,并未超出最大损耗率,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关于来电人反映的电费公示问题,恒宇星河广场的公示信息栏位于办公楼一楼大厅,国家电网的发票及电费明细每月会在公示栏张贴,业主可自行前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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