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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883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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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路的道闸杆的安装问题
明珠小学和九龙明珠花园小区之间有一段无名路,这个路在九龙明珠小区的规划红线内,2023年2月6号在路口安装了一个道闸杆,,把小区的地方变为学校的私人停车场,这个问题已经反馈多次,社区人员态度敷衍,一直回复的都是,道闸杆是学校安装管理的,他们解决不了,现在教育部门回复,道闸杆是社区安装和管理的,不知道社区人员是抱着什么的心态在处理问题,是把我们普通民众当傻子一样愚弄吗,随便找个理由,拖着不给解决问题。
下面是教育部门的回复:
您好,感谢您支持和关注威海教育工作! 经与社区沟通,社区表示此闸杆是社区为做好车辆管理工作而安装,与经区教育分局无关;经落实,明珠小学教师车辆均停在学校用地红线内,并没有使用和管理此闸道,道路上停放的部分车辆是幼儿园职工的车辆。如您有任何问题,欢迎您致电经区教育分局电话0631-5990063进一步沟通。
凤林办事处回复:道闸安装位置属于明珠小学学校用地,不需要审批手续。道闸封闭的无名路非市政道路,其南北向道路为明珠小学用地,东西道路是凤林街道为老集村两户拒迁户设置的出行通道,因拒迁户占据明珠小区土地,凤林街道同意明珠小学协商明珠小学可与拒迁户共同使用拒迁户出行道路。此问题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争议,道闸安装在土地权属单位地块内,建议转交土地管理部门或土地权属单位进行处置。
东西道路在明珠小区的规划用地内,街道为解决拒迁户的出行问题,占用小区土地,留了出行通道,这个可以理解,你不能占用时间长了,就忽视东西道路属于小区的规划用地这个事实,更不应该按个道闸杆,把小区规划内的土地直接变成了幼儿园,学校的私人停车场吧。街道和社区被赋予权力管理,应该公平公正的去解决问题,
另外,街道和社区也知道这个土地使用有争议,不应该按个道闸杆产生引起争议,更不能按一个有争议的道闸杆后,出线了问题,又把问题甩给土地管理部门或土地权属单位进行处置,这不是正确处理问题的态度和方法
问题反映人提出的是土地使用权归属争议,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10年修正)》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第五条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道闸安装在土地权属单位地块内,建议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土地权属单位进行处置。
明明是街道社区安装道闸杆,把小区规划内土地变为幼儿园的停车场引起的争议,回复人员,怎么好心安理得,这么冠冕堂皇的把问题帅锅给土地管理部门,自己产生的问题,自己不反思解决,却要甩给别的部门,这种工作态度和方法处理的问题,能让人满意吗
 
  
回复部门: 威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3/7/17

经查询明珠小学和九龙明珠花园土地登记档案,明珠小学和九龙明珠花园用地边界清楚。南北方向道路位于明珠小学用地范围内;东西方向道路位于九龙明珠花园用地范围内,权属清晰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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