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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878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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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荣成市赤山集团物业有限公司
因门禁卡问题,曾多次向山东省荣成市斥山街道办事处检举赤山集团物业有限公司私自建立法制条款,藐视及玷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其位,谋其职;负其责,尽其事”,若一位领导坐着今天的岗位上,不为民办事,又何以能担当重则,这是玷污中华人民的尊严。斥山街道某小区柴火乱堆乱放,随时引起火灾;集市小偷遍地,从未整顿。通过以上种种事件均能看出石岛管理区、斥山街道办事处领导的不作为。物业公司凭借集团公司在当地横道霸道、无恶不作欺压百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等,所做恶之事人尽皆知。 投诉内容如下:状告斥山街道赤山集团物业有限公司,该物业公司作为荣成市斥山街道办事处杏林人家小区物业,未做到与业主之间的契约关系,作为整个荣成市封闭小区绿化面积并未达标,收着全市最高的物业费,并且占用业主集体土地位置占领路边道路私建车位在租给业主收取房租,所收费用所有业主均未看见一分一毛,作为整个小区几乎每家每户夏天暴雨都会导致室内发霉,与当初开发商建楼各部门前来验收存在很大关系。作为小区物业应做到拒绝泄漏个人隐私及对业主人身安全进行保护,物业自2023年5月16日起随意让陌生人进入小区对我本人安全产生极大危险,以及干涉我人身自由,将小区监控角度调至我家方向,对我进行24小时监视,严重干涉个人隐私,玷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月份因我家门禁卡丢失,曾去物业进行购买,物业工作人员告知他们不卖门禁卡,跟网上购买拿到物业授权即可,随即在网上购买100张门禁卡,拿到物业授权,却遭到物业工作人员拒绝授权,告知每户业主最多只给授权3张门禁卡,作为物业工作人员之前的答复渎职行为表示严重不满,物业公司只是服务部门,作为该小区物业是谁授予可以规定业主授权几张门禁卡?并且当初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也并未明确告知不允许业主授权多个门禁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因涉及个人隐私及安全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此事,为百姓伸张正义,以儆效尤!(附带投诉斥山派出所,本人违法违纪,自2023年05月20日起每天按时在我住宅杏林人家小区及我朋友凤凰湖C区与赤山集团物业有限公司联手干涉我及朋友人身自由,荣成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及斥山派出所自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阻扰百姓合法维权,违背天理伦常,多行不义必自毙,举头三成有神明,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日子未到,终有一天必定有人将会付出惨重代价!
 
  
回复部门: 威海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3/7/17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为荣成市管辖范围,经落实荣成市相关部门,回复如下:1、车位问题。杏林人家小区共13栋住宅楼,1-9号楼是石岛人民医院家属楼,10-13号是荣成市第二中学的家属楼。为保证职工停车问题,停车位由建设单位进行了分配,物业接手后按照物业合同约定虽然可以收取停车服务费,但考虑到公司的优惠的问题,该小区未收取停车服务费。
2、绿化问题:杏林人家小区绿化已通过综合验收,不存在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且在物业公司日常管理过程中无私自毁坏、建设、占用绿化带的情况。
3、房屋漏水问题:2021年11号楼301室因家中腰线部位漏水导致家中墙面发霉,因未过质保期,物业公司已上报建设单位通广建工集团进行维修查看,确定漏水原因为南墙开裂,已于2022年年底进行了维修(挂网、刮砂浆、抹涂料、喷真石漆),家中墙面发霉等相关问题,户主本人2021年起诉通广建工集团,开发商已赔付。
4、门禁卡问题:杏林人家小区交付时,开发企业通知交房领钥匙,每家每户配备3张门禁卡,业主及其家属领取门禁卡时已签字确认,同时物业公司考虑到小区的安全因素,继续沿用每家每户3张卡,所以不能对业主所购买的100张门禁卡进行授权。(物业公司已为业主授权3张卡)。根据《山东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人员、机动车实行出入管理的,应当为业主、物业使用人免费配置必要的出入证(卡)。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可以适当收取工本费。该规定并未对门禁卡数量进行约定,但该业主要求物业对100张门禁卡进行授权,明显不符合业主日常出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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