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根据《对首套房给予商业贷款利息补贴的实施方案》中的购房补贴发放程序第1条规定:符合给予利息补贴的购房者,自开始还款12个月内,自行向房屋所在各区市建设局提出补贴发放申请,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第3条规定:申请利息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1.购房补贴申请表(各区市建设局统一制作提供)。建议您咨询房屋所在地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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