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居民反映汇峰山海郡小区68号楼西侧停车场入口场地是全体业主所有,物业违规圈占修为收费停车场的问题,经查询汇峰房地产开发商、汇峰物业公司相关档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实际情况如下:汇峰山海郡小区68号楼西侧停车场入口场地属于建筑工程区划内的车位,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经查询汇峰房地产与业主之间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符合建筑面积计算的车位,归出卖人所有,即汇峰房地产所有,该处停车场地建有30个停车位,为规范小区停车管理,汇峰物业受汇峰房地产委托设置车辆门禁系统采取月租的方式用于小区居民有序停车,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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