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留言后,交警部门高度重视,立即与当事人进行电话联系,但接话人表示其未通过网上行风反映过任何问题。经实地查看,该问题反映的高区后峰西山海郡小区68号楼西侧停车场入口场地位于小区内部,属于住宅小区专用停车场。交警部门依据《威海市停车管理和服务条例》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对已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的公共停车场和经营性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备案登记,该小区停车场不需要在交警部门进行备案。且停车场是否收费及如何收费、停车杆的安装及拆除等均不属于交警部门的职责。感谢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