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根据巜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一是程度轻微,即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 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二是 程度一般,即除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外发生的, 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每次处罚款十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每次处罚款一百元,对两次以上逾期未申报行为一并补申报的,可按照“逾期未申报行为次数乘以单次罚款金额”计算处罚金额一并处罚。处罚金额个人(含个体工商户)最高不超过五十元,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超过五百元。三是程度较重,即逾期未申报转为非正常户的, 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处罚款一百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款五百元。四是程度严重,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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