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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844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3/3/7
网友:
烟草零售店距离中小学幼儿园距离的问题
孙家疃远遥村家家福超市距离远遥幼儿园50米,你们烟草专卖局在2023年2月2日和2023年3月3日分别回答网民的问题时说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及其出入口路程1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及《威海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指导意见》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中小学、少年宫、幼儿园内及距其进出通道口100米以内的区域(该距离是指申请者拟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进出通道口中心点与中小学校、少年宫、幼儿园进出通道口最近点之间的可通行最短距离)。”的规定。怎么在2023年2月27日家家福超市距离远遥村幼儿园70米怎么又合规了呢?孙家疃小学周围超市也不够100米。你们自己查查吧!
 
  
回复部门: 威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回复时间:2023/3/15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威海烟草的关注和支持,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查,远遥村家家福超市,许可证号为:371001100930,实际测量与远遥幼儿园间距72米,该超市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8年12月6日至2023年10月31日。经查,远遥村家家福超市于2018年12月6日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依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距离中小学、幼儿园50米以上是符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条件的。2021年11月《威海市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设置零售点的距离进行了修改,将50米调整至100米,自2021年11月以后距离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足100米的均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远遥村家家福超市属于政策法规调整前办理的许可证,对于已经合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该规定第十五条明确指出“本规定不溯及已合法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故家家福超市在许可证有效期间内进行卷烟经营是符合规定的。为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威海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威海市市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已多次上门对该超市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劝导其在有效期届满前退出卷烟经营业务,经过沟通协调,该店主表示将于2023年4月30日前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手续。
  就您反映的孙家疃小学周边超市的问题,经过调查核实,距离孙家疃小学最近的超市为茂林百货超市,许可证号为:371001106744,烟草许可证办理时间为2018年12日2日。经过实地复核,该超市距离孙家疃小学122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规定,不存在网友反映“孙家疃小学周边周围超市也不够100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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