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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839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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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费调整问题
感谢威海市建设局在市民拨打行风热线半年后给的答复,从答复结果可以看出高区主管部门,怡园街道主管部门充当保护伞,不实际调查解决问题,希望市建设局明察暗访,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好好解决一下,万分感谢,红色物业不只是喊口号,不解决百姓反映的问题。
 
  
回复部门: 高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3/6

针对来电人反映的问题,我局及怡园街道高度重视,无不作为情况,于2022.9.20组织市住建局、怡园街道办事处、小区业委会成员、物业公司、以及包括来电人在内的后峰西小区相关业主召开了协调会,针对业主反映的物业收费和停车位权属等相关问题与相关业主进行了沟通解释。1、关于物业费调整问题,小区物业已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小区物业公司与部分业主已就物业费问题经过司法途径,并已有相关判决结果,据判决结果物业费调整有依据。2、关于地上停车位问题,依据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按照《民法典》相应条款,地上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且相关停手手续已经公安部门备案。2023年1月13日,工作人员再次与来电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并对相关问题再次做了说明,但与来电人无法做有效沟通,坚持认为诉求得到满足才说明相关部门有行政作为。另外经了解,物业公司已计划对业主长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及物业费收费标准等问题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关于业主反映物业管理及服务问题,我局将坚持依法依规原则,督导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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