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威海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未成年人教育或者活动场所、专门为未成年人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及其出入口路程1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及《威海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指导意见》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中小学、少年宫、幼儿园内及距其进出通道口100米以内的区域(该距离是指申请者拟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进出通道口中心点与中小学校、少年宫、幼儿园进出通道口最近点之间的可通行最短距离)。”的规定,根据您描述的“他家有烟草零售许可证,距离幼儿园180米”情况,该超市办理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符合上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按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规定,因您描述的超市已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此,其从事零售烟草制品业务行为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要求。 如您想以后接手经营该超市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需待该超市负责人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歇业申请后,由您重新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办时,您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的材料。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等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