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2831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3/1/15
网友:
开发商认筹金不给退款
网友:
开发商认筹金不给退
2021年9月份向南海新区新星宇地产阳光屿项目交纳14万元左右的认筹金,开发商承诺给退,2022年5月份向开发商提交资料办理退款,然后石沉大海,没有任何打款时间承诺,再后来不接电话。2022年9月2号,向南海住建局反应此问题,期间多次反应沟通,至今问题没有解决,开发商仍不给退款。


 回复部门: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1/10
您好!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经南海新区住建交通与应急管理局落实,您原属于新星宇地产员工,是通过公司内部认筹缴纳14万元认筹金,了解您的诉求后,我局多次与新星宇地产公司沟通,公司同意退还认筹金,并于 2022年12月初退还8万余元,剩余的部分新星宇地产公司表示将于1月底前全部退还给您。

我不知道南海住建局是怎么回复你们的,我至今没收到任何月底打款的通知,南海住建局不接听电话,也不回复电话,并且开发商马上就放假了,月底前都不上班,又怎么可能打款,这明显为了拖延时间,随口一说的。
 
  
回复部门: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1/31

来信人,您好!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经南海新区住建交通与应急管理局落实,回复如下:您原属于新星宇地产员工,是通过公司内部认筹缴纳14万元认筹金,了解您的诉求后,我局多次与新星宇地产公司沟通,公司同意退还认筹金,并于 2022年12月初退还8万余元,剩余部分因公司资金紧张未能于2022年底按时付款,目前我局正进一步督促开发商筹集资金将剩余款项支付到位。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