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购买经区祥泰紫宸房屋,经区绿城物业将新房钥匙与物业费进行捆绑,强制要求业主必须预交一年物业服务费,方可领取新房钥匙。 2022年12月,本人按照绿城物业要求,先预交了一年物业服务费,对其中一套房屋进行验收,发现房屋根本达不到验收标准,存在太多问题,绿城物业只是将问题进行记录,应允业主次日会将房屋出现的问题与相关承建部门进行沟通,但是什么时间维修?能否维修好?维修截止日期尤如石沉大海,至始至终没有给业主任何回复。 鉴于上述情况,业主提出先将另外没有达到综合验收标准的房子钥匙领了,与物业多次沟通,物业均以不缴纳物业服务费为由,拒绝向业主提供新房钥匙。 鉴于此,试问: 1、 绿城物业将新房钥匙与物业费进行捆绑,是否合理合法? 2、 绿城物业提前强制收取业主一年物业服务费,是否合理合法?据我了解, 可以提前预收半年物业费,没听说过可以强制预收一年。 3、 新的物业法规定,空置房屋可以按6折收取物业费,绿城物业拒绝与业 主签订空置房协议,单方面要求即使空置房屋也必须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是否合理合法? 4、 绿城物业要求必须先提前缴纳一年物业费,方可领取新房钥匙,对新房 进行验收。在程序上是否合理合法?
绿城物业号称国企,我们百姓不懂,国企的规定就可以大于法?国企就可 以驾凌法律之外?究竟是哪个职能部门给了国企这样的权力和庇佑? 社区、皇冠街道、物管办、住建局,业主不知道拔打了多少个求助电话,这个不管,那个不顾,这个推那个部门,那个推这个部门,究竟哪个部门负责?职能部门要么不做为,要为反馈需要走流程。 回家的路就在眼前,却变的何其漫漫。2022回家无望,2023年业主还能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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