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建 议
 
问题编号:2824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2/12/19
网友:
对疫情防控的建议
三年疫情的成果归功于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爱和广大基层工作者及志愿者的辛苦付出,在此表示感谢。希望在形势严峻的当下,各级社区和物业能对小区楼宇楼道每天进行消杀,在密闭的公共场所硬性规定戴口罩,防患于未然
 
  
回复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时间:2023/2/8

2022年11月28日,市环境消杀组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市、开发区指挥部环境消杀组对高风险区及提级管理的社区做好公共区域预防性消毒工作,重点做好楼栋公共区域、物质保障点、核酸采样点、垃圾存放点的消毒,督促其将消毒情况每日上报,加大对基层物业消毒人员的培训指导和督导检查力度。同时市环境消杀组联合住建部门,组织专家对全市物业公司消毒人员进行培训,并派出两个工作组对高风险区等重点社区消毒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把存在问题清单推送给各属地整改落实,确保消毒工作科学规范精准有效。
2022年12月7日,国家出台了新冠疫情优化的新十条政策,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各项防控工作,保证社会有序发展和群众生命健康,市指挥部在严格执行新十条政策的同时,对个人日常疫情防控行为提出了要求,一是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二是外出返回勤洗手。三是室内环境常通风。四是社交活动少聚集。五是保持市内环境卫生。六是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七是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八是合理安排出行。九是主动接种疫苗。十是主动学习健康知识。冷静理性,不信谣、不传谣,弘扬正能量,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社会秩序。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