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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824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2/12/16
网友:
关于办理科技类培训学校手续中产权证明的问题
本人环翠区张村镇,要办理科技类培训学校的申请手续,在办理手续中其中一项是需要举办者提供租用场地的产权证明(包括合法的房产证、房屋预售合同、房屋综合验收备案三者缺一不可)。问题是我租用的合作社的公建房屋(村合作社集体的商业网点房),整个镇上的此类房屋均由镇政府统一管理,没有办理房产证明,所以无法出示其房产证和预售合同,只能开具房屋证明。想协商一下审批部门办理手续时能否不用出具房产证和预售合同。
 
  
回复部门: 市、三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22/12/20

您好,感谢您关注威海教育工作。您所提问的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事项相关问题,请咨询属地的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答复。环翠区审批局窗口电话:0631-518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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