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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814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2/10/30
网友:
旺谭派出所办案民警,审问时间随意更改,听从报警人随意更改
因有人多次在我父母家及村周围张贴辱骂标语辱骂我家人,我像黄岚派出所报警多次未解决,犯罪嫌疑人发短信给我说他知道有谁去我父母家喷涂张贴辱骂标语,我将此短信提供到黄岚派出所以后也没给我调查,在此以后又有人多次来我父母家张贴喷涂辱骂标语,我就像犯罪嫌疑人发短信告知他们使劲来张贴,犯罪嫌疑人因我发短信像旺谭派出所报警,旺谭派出所在不看我提供的电话短信等证据的情况下处罚我五百块钱罚款,后又因对方觉得罚我五百太轻,要求旺谭派出所拘留我,又撤销对我的处罚,告知我要拘留我五天,在对我对象审问结束以后,明明是十月二八日得审问记录,强求我对象写成十月二十日,我对象还质问办案民警为什么是28日要写20日,办案民警跟我对象说他说怎么写就得怎么写,在我拨打市长热线反应此情况以后办案民警给我打电话说他当天由于工作太忙记错日期了,又说现在已经更改了。为什么办案民警会因为对方的不满而更改对我的处罚,为什么办案民警会更改审问记录的日期
 
  
回复部门: 市、三区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2/11/4

您好,经落实,所反映的案件临港分局目前仍在调查处理中。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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