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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810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2/10/6
网友:
高区主管部门答非所问糊弄敷衍百姓
高区主管部门答复内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希望市建设局给与纠正1.小区广场规划性质是广场,怎么能办理停车手续2.收停车费 私自苦熬大收费范围,只是申请广场停车场把整个小区都都划为收费停车,存在严重违法违规,3社区多年懒政不做为百姓反映问题多年不处理,此问题不处理会继续向省和国家监管部门反映:2805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2/9/14
网友:
威海高区后峰西社区负责人懒政不作为
各位领导你们好,感谢高区建设局半个月给的答复,答复结果和实际情况相差很大,社区一手遮天,并没有每个月召开会议,所答复内容是有问题的并没有正面回答问题,答非所问,请市建设局监督落实实际问题。多谢帮助。
问题编号:2800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2/8/24
网友:
威海高区后峰西社区负责人懒政不作为
威海市高区后峰西社区负责人邹艳萍主任多年懒政不作为,对业主常年反映的问题不给处理,偏袒物业,1物业公司私自上涨物业五福价格2物业违规违法将小区北门西门和小区能好多位置修建为收费停车场,原来都是业主免费使用的,这些问题好多业主多年反映社区主任不管不问,在党建引领的社区工作过程中,一次联席会议也不召开,明显的懒政不作为,不知道相关监督部门能不能明察暗访,查处这样不称职的社区负责人,实在没找到高区管委负责部门,请高区建设局帮忙转办给高区管委办公室,谢谢帮助!



回复部门: 高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2/9/7


回复部门: 高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2/9/21
1、物业违规涨价:业主与物业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收费标准中双方约定:多层住宅用房按0.8元/月/平方米;小高层住宅用房按1.3元/月/平方米,网点房、办公用房按1.00元/月/平方米,车库按0.8元/月/平方米;改变使用性质用于经营的车库暂定1.00元/月/平方米。由于小区整体没有完工,本合同期内实行多层、高层、小高层住宅均暂时按0.5元/月/平方米交纳。由于小区整体没有完工,本合同期内实行多层、高层、小高层住宅均暂时按:0.5元/月/平方米交纳。2019年小区综合配套已基本完善,5月18日业主委员会与汇峰物业通过会议共同商谈决定:将物业费收费标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为:多层按照0.65元/月/平米收取,高层按照0.92元/月/平米收取(其中包含物业费0.65元/月/平米、电梯维保费0.2元/月/平米、消防维保费0.07元/月/平米)。为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楼道公共用电不再向个人收取,由物业代为支付。5月20日汇峰物业以通知形式将收费调整说明在每栋楼楼道公示栏进行公示,于2019年6月1日收取2019年度物业费时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收取。因此,不存在物业费涨价,是在合理范围内的物业费调整。
2、广场空地改为收费停车场:为规范小区车辆管理,按照小区《管理规约》第二章物业的使用之第十条 停放车辆应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等规定,应当事先与物业服务企业商定停车位置,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业主服务明白书》中第三条进入小区的车辆一律按车辆指定的位置停放,不得随便占用有标志的固定车位,严禁在小区的车库、大门口、消防通道、单元门口、人行便道,绿化地带等地方停放。第五条 未办理租用车位的车主车辆不得在小区停放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临时车位。山海郡小区广场停车场产权属于威海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办理公共停车场手续,汇峰房地产委托汇峰物业服务有限代为实施道闸管理、计时收费。小区地上规划停车位已全部租赁。
3、社区主任懒政不作为:社区把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工作作为社区重点工作来抓,每月召开红色物业联席会议,对物业服务管理过程存在问题进行督导改正。组织新老业委会成员进行交接手续,由于双方存在分岐,交接手续未完成。同时,社区积极开展社区治理联席会议,利用社区开放日,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将有关问题及时与物业沟通整改提升服务水平。
 
  
回复部门: 高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2/10/17

针对群众反馈的问题,现作如下回复:
由于没有来电人方式,我单位无法与来电人取得联系,如有疑问或需查验相关资料,请致电怡园办物管科:5675698 桂
1、业主与物业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收费标准中双方约定:多层住宅用房按0.8元/月/平方米;小高层住宅用房按1.3元/月/平方米,网点房、办公用房按1.00元/月/平方米,车库按0.8元/月/平方米;改变使用性质用于经营的车库暂定1.00元/月/平方米。由于小区整体没有完工,本合同期内实行多层、高层、小高层住宅均暂时按0.5元/月/平方米交纳。由于小区整体没有完工,本合同期内实行多层、高层、小高层住宅均暂时按:0.5元/月/平方米交纳。
2019年小区综合配套已基本完善,5月18日业主委员会与汇峰物业通过会议共同商谈决定:将物业费收费标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为:多层按照0.65元/月/平米收取,高层按照0.92元/月/平米收取(其中包含物业费0.65元/月/平米、电梯维保费0.2元/月/平米、消防维保费0.07元/月/平米)。为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楼道公共用电不再向个人收取,由物业代为支付。5月20日汇峰物业以通知形式将收费调整说明在每栋楼楼道公示栏进行公示,于2019年6月1日收取2019年度物业费时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收取。因此,不存在物业费涨价,是在合理范围内的物业费调整。
2、小区西门、北门建为收费停车场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的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汇峰山海郡小区内规划停车位在《业主购房合同》内明确约定规划停车位产权归建设单位所有,于2010年起由威海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汇峰实业总公司委托汇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陆续收取停车费,其费用基本用于小区的物业管理及日常维修。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世昌大道南、火炬路东山海郡61#、64#、65#西侧《威海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证书》。汇峰实业总公司已取得山海郡75#至81#楼北侧《威海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书》,按照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完善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收取车位费。
3、有关物业管理方面联席会议的问题:社区把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工作作为社区重点工作来抓,每月召开红色物业联席会议,对物业服务管理过程存在问题进行督导改正。组织新老业委会成员进行交接手续,由于双方存在分岐,交接手续未完成。同时,社区积极开展社区治理联席会议,利用社区开放日,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将有关问题及时与物业沟通整改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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