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照《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公路的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扶持农村公路发展。市级部门职责为“监督和指导”。建议来件人联系临港管委咨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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