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文登区环山街道香山南路44号楼居民,5月13日,网格员代表居委会通知我们:小区要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当天18点开始入户征询意见。随后,我收到了《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征求意见书》,意见书中列明了20条业主应遵守的事项,包括同意利用闲置空地改造为公共活动场地、同意以缩减平面绿化增加竖向绿化的形式增加车位。征求意见后,社区在并未公示施工方案的情况下组织施工方进场施工。 6月4日早上8点多施工单位给我们业主打电话,让把停在楼下的车开到小区外面,要开始施工了。(网格员9点9分在网格群里通知小区业主要开始施工了,同时表示她是9点3分接到的社区通知。令我们业主不解的是,老旧小区改造这么大的工程,哪天开始施工是临时决定的吗?哪怕不用提前两三天通知小区业主,最起码也应该提前一天告诉大家有个准备吧,且不说尊重不尊重我们业主,就是为了施工方便,也应该让业主提前准备,倘若6月3日有业主出远门了,车停在了楼下,施工方想要怎样把车挪出去)。 6月4日,施工方把44号楼南、车库门前原来铺的砖路给扒开了,唯一一条通往大门口的南北路钻了几十个碗口大的洞。至此,我们都不知道改造方案是什么样的。 6月5日早上,小区有业主在网格群里告知:改造方案在小区北阳光一期大门口公示。(我们想问问各位领导,你没事儿的时候会跑去别人小区门口看公示吗?如果是为了节约成本,可以在我们小区群里告知业主,有想要看方案的,可以去一期大门口看,起码你们尽到了告知义务;如果不是为了节约成本,那原因是什么?我们小区的业主都是空气?还是根本就觉着我们可有可无)。 6月6日,业主的意见越来越大,当日上午11点46分,网格员在群里通知:需要6-8名42和44号楼的业主代表,下午2点到社区开会,同施工方和办事处的同志一起讨论、解决问题。后因业主反映,会议又改为下午2点半施工方和办事处的同志来现场同大家讨论。但因当天是周一,大多数人都上班,而参会的业主代表也都是大家自愿参加的,是代表广大业主的意见还是仅代表自己的意见不得而知,况且会议通知的急促,就是想代表,也来不及去征求别的业主意见。不知道讨论的如何,只知道随后工程就停工了。 6月11日,一业主在群里告知施工机器早上都搬到北院(即一期)去了。44号楼南、进车库的路就那样被挖开没人管了,车辆进不来也出不去。于是有人在群里说,打12345政务热线反映一下。其实我们不想给政府填麻烦,老旧小区改造本就是政府要给我们业主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政府为我们办事,我们再给政府找麻烦,这不应该,能通过网格员反映上去,社区或者办事处能给解决那是最好的。但大家在群里反映半天,一直没等来结果,有的业主就开始打12345反映一些问题了。 6月15日,网格员告知中考结束后施工会继续。一直到6月25日,44号楼南终于开始铺混凝土了。但楼西被挖开的南北路的一段还是土路。(7月5日,在业主反映后,此路开始硬化)。 7月6日,网格员再次征求意见:42和44号楼之间改成单排车位。(只有简单的一句话,并无图纸)。7月12日,网格员告知:在走访了每户居民后,同意率达到63.2%,根据相关规定,将根据图纸方案进行改造。 7月15日,施工方开始对42和44号楼之间的空地、绿化带进行铲除(包括通往小区大门主路的一段)。自此,42和44号楼的业主开始了“期待、失望”的无尽循环。两楼之间新建的绿化带、停车位,建了拆、拆了建。原因就是:业主的意见始终不统一。但既然7月6日达到规定要求的同意率,可以施工了,为何现在又停了?如果是因为部分业主的反对停工,那反对的业主是否过半数,如果没过半数,那是否符合停工的相关规定;如果过半数了,那之前63.2%的同意率是从何而来? 8月22日,网格员再次同42和44号楼的业主签字确认改造意向,明确告知,此次以“少数服从多数”确定改造方案,但改造方案确定好后,施工了一天,又无故停工了。仍然是之前的那个问题,在施工方案的确定上,“少数服从多数”是否符合规定,如果符合规定,施工方可否坚定的执行,如果不符合规定,那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明确施工方案,总不能因为一两个人的不同意见,方案就一直调整或者拖着不执行吧。 9月1日早上6点多,施工单位在空地上铺上了绿网,据说一方面是担心被航拍,另一方面是因为快供热了,来不及整改供热管道,所以不能施工了。难道这空地一个冬天都要这样?这是不是侵害42和44号楼业主的权益。 从6月4日施工开始至9月4日期间,多次连续降雨,降雨时间长且雨量大,小区出现内涝,如果说这是不可抗力,但起码不管是政府还是施工方需要为我们的出行提供方便,而不是只是用了几个板子在泥路上铺出一条小路,积水多时,板子都漂在水上,腿长的可以跨过去,腿短的只能一脚踩进泥水里,没人管。原来的地砖挖开后,各个井盖裸露在外,高出地面十几公分,道路坑洼不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夜晚通行,需要用手电照明,不然摔了一跤都不知道找谁说理,这要是磕了碰了,政府还是施工方管我们?算不算安全生产事故? 多次问办事处、问网格员工程进展情况,得到的答复都是“小区内业主意见不统一”。但我想问问办事处的同志,按照正常程序,是不是应该在业主同意改造方案的前提下再进行施工,而不是施工开始之后,再同业主讨论施工方案。三个月过去了,一直是网格员在上传下达,业主问的问题、提的要求什么也答复不了、决定不了,能决定的人,从来也不答复我们,自始至终没有一个解决问题的态度。作为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施工方案也许不是你们定的,但业主有疑问,你们是不是应该帮助跟施工方协调一下,而不是一有问题就停工,再问原因,就把问题推到了业主身上。业主有问题肯定得找父母官,施工方承接的也是政府工程,作为中间的纽带,环山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你们都尽心的发挥作用了吗?每次到了开展满意度调查的时候,就让我们答复满意,现在别说居住环境了,就连出行都成了困难,我们如何满意? 现在,我有几个问题需要解答一下,第一:就是之前提到的,在施工方案的确定上,“少数服从多数”是否符合规定,如果符合规定,施工方可否坚定的执行,如果不符合规定,那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明确施工方案,总不能因为一两个人的不同意见,方案就一直调整或者拖着不执行,那侵害的是更多业主的权益。第二:请给出明确的完工期限,业主有权知道。第三:有业主反映,国家有明文规定,小区的绿化率要达到多少比例,之前确定的改造方案是否一直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确定的?如果不是,希望按照要求调整,进行公示后再施工。第四:老旧小区改造绿化率国家是否有规定,之前的改造方案是否符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