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2797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2/8/15
网友:
农村房屋继承问题
现在农村有大量房屋,老一辈人去世了,那时候对于公证认知又不够,老一辈的兄弟姊妹又多,现在都分散在各地,有的行动不便,有的甚至已经去世,对于这类遗留房屋,像我们家有老一辈我父亲他们兄弟姊们按手印的继承证明书,但是现在去办理过户,说是没有公证处证明,没法过户,像农村遗留的大量这种没法过户的房子,就没法处理了吗?我们家我爷爷的房子都快塌了,现在我们都不知道要不要修,修吧连户都不能过,最后还不知道是谁的,不修吧,明明都白纸黑字写的给我们家,房证,土地证都在我们手里,就这么让它塌了,又有点不舍的。请领导给指条路,这类房屋就没有解决的方法了吗?
 
  
回复部门: 自然资源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2/8/30

接到网民刘洪君反映农村房屋继承的来信后,我们立即与反映人取得了联系,详细了解有关情况。经了解,刘先生反映的农房位于临港区汪疃镇店子村,其爷爷去世后该民房准备想让其父亲继承。
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办理该房屋的继承手续,可以提交继承公证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直接办理继承相关手续。如果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继承手续,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要件: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4)放弃继承的,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5)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等。(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经查验或询问,符合受理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受理。受理后,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发函给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核实相关情况。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针对反映人反映的部分继承人在外地,无法到场办理继承的问题,该继承人如果无法到场表述放弃,可在当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放弃继承公证书,无需到现场办理。我们已建议反映人携带现有的资料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工作人员核实资料后为其拿出完整的继承方案。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