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投诉举报后,大队监督员和辖区派出所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检查,金域仕家9号楼公共门厅有电动车停放。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大队监督员约谈物业,要求其加强巡视管理,认真履职,严禁电动车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物业也于当场将停放在公共门厅的电动车移出楼宇内。针对该情况物业也安排专人在楼宇内进行巡逻,对发现在楼宇内公共区域停放的电动车立即通知业主将车移走。同时大队监督员对物业工作人员和现场的业主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旨在提升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将车辆停放至室外。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