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提问的问题已收悉。经交通场站公司调查落实,您反映的“疏站路接货处空地”实际功能为消防疏散通道。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规定,因此公司无法将该区域设置为停车区。另外,客运中心(威海站)南区、北区停车场均向社会开放,可满足市民使用需求。下一步,公司将积极配合交警三大队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加强对客运中心(威海站)周边疏站路、上海路车辆管控,实现车辆有序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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