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业主反映的戚家夼颐鑫苑车库漏水问题,经落实,反映的主要是颐鑫苑8号楼车库漏水,该楼建设单位已于2012年11月29日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进行了单体竣工验收,各方验收意见为合格,并于2012年12月交付业主使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依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期为1年,自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故业主反映的颐鑫苑8号楼车库漏水问题,已过保修期限。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威海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对超过保修期的工程,业主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由业主负责,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应由业主共同承担,可申请公共维修基金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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