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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782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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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高区后峰西山海郡小区西门北门东门停车场规划产权

威海高区后峰西山海郡小区西门北门东门停车场规划产权,购买房屋时,开放商说楼下停车业主免费,业主也免费停放车辆使用好多年,这个土地规划性质的是不是全体业主所有,土地 产权是不是全体业主的,土地性质实际是什么情况。网站回复就可以。谢谢。


回复部门: 自然资源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2/6/24
网民郝女士: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 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清威海市规划局,给调查落实,位置说的很清楚,不要给我们念法规,我们需要答复是谁的产权和规划属性额实际情况网站回复就可以
 
  
回复部门: 自然资源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2/7/12

郝女士您好,经查,该小区规划总地上车位1645个 ,您所描述的停车位在建筑区划内。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车位归属由开发商通过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如对具体车位是否有规划存在疑问,请电话咨询5173088。如对开发商处置车位的方式有疑问,建议向住建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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