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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7811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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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高区后峰西山海郡小区西门北门东门停车场规划产权
威海高区后峰西山海郡小区西门北门东门停车场规划产权,购买房屋时,开放商说楼下停车业主免费,业主也免费停放车辆使用好多年,这个土地规划性质的是不是全体业主所有,土地 产权是不是全体业主的,土地性质实际是什么情况。网站回复就可以。谢谢。
 
  
回复部门: 自然资源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2/6/24

网民郝女士: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 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如想详细咨询具体位置的产权,请致电我局高区管理办公室。电话:517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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