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汇峰山海郡小区北侧停车场由75-81号楼北所属用地和小区红线外用地构成,停车位150个,无占用业主共用道路停车位;属于红线外用地设置停车位389个,已到公安部门办理停车场经营手续;西侧停车场规划车位92个,实际使用停车位92个,无占用业主共用道路停车位,该处目前处于经营停车场试运营阶段,相关停车收费手续正在办理当中。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包括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内的车位,下同)的归属,由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或者相关业主共有。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产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可以附赠、出售或者出租给业主。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销售。汇峰山海郡小区内部停车位于2010年起由建设单位委托物业公司随着小区的开发建设陆续收取停车费,其费用基本全部用于小区的物业管理及日常维修。关于停车收费标准前期由物业公司按照威海市停车收费相关规定收费标准收取,成立业委会后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按照相关法定标准收取。2019年5月18日汇峰山海郡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汇峰物业在社区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协商,地上车位由原收费600元/年(包含物业服务费300元/年),调整为700元/年(包含物业服务费360元/年);地下车位由原收费600元/年(包含停车服务费300元/年),调整为1200元/年(包含停车物业费360元/年)。相关收费标准公示牌在小区出入口、楼宇门进行了公示,相关业主可到小区物业公示了解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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